试论述当代(二次世界大战以后)国际私法新的变化和发展。
作者&投稿:铎紫 (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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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当代国际私法的发展体现在其内容范围的持续扩大,伴随着新问题和学科领域的不断涌现。
2. 法律关系的分割化以及连结因素的弹性化,成为国际私法领域的显著特征。
3. 在解决方法上,当代国际私法更加重视实体法的应用,同时强调政策定向和结果选择的运用。
4. “意思自治”原则的应用受到限制,特别是在契约履行地的特定上,呈现出更加具体化的趋势。
5. 住所地法逐渐取代本国法,成为解决国际私法冲突的主要依据,同时法院地法在实践中获得更广泛的适用。
6. 反致规则的应用态度发生转变,第三世界国家在国际私法领域的影响力日益增强。
7. 国内立法方面,国际私法的法典化趋势日益明显;在国际立法层面,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。
2. 法律关系的分割化以及连结因素的弹性化,成为国际私法领域的显著特征。
3. 在解决方法上,当代国际私法更加重视实体法的应用,同时强调政策定向和结果选择的运用。
4. “意思自治”原则的应用受到限制,特别是在契约履行地的特定上,呈现出更加具体化的趋势。
5. 住所地法逐渐取代本国法,成为解决国际私法冲突的主要依据,同时法院地法在实践中获得更广泛的适用。
6. 反致规则的应用态度发生转变,第三世界国家在国际私法领域的影响力日益增强。
7. 国内立法方面,国际私法的法典化趋势日益明显;在国际立法层面,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。